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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39人涉传播暴恐音视频犯罪被宣判

2014年05月21日 13:53
案件罪名涉及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非法制造枪支罪等,涉案被告39人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最长刑期15年

  据新华社5月21日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法院日前对涉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犯罪的16起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这批案件罪名涉及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非法制造枪支罪等,涉案被告39人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最长刑期15年。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于会堂介绍,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犯罪案件属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依法从重打击。各地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切实体现公平正义,坚持宽严相济,努力体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版面编辑:郭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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