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邵希)2014年8月4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试行)》(下称方案)。方案称,北京市政府将城六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境、远郊区县十个新城建设区、全市市级及以上开发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按照方案,上述划定区域需在规定时限内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亦庄将于2014年年底全境建成禁燃区,2020年城六区全面禁燃。
方案规定,高污染燃料是指以下非车用的燃料和物质——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水煤浆、型煤、燃料油(重油、渣油、重柴油等)、石油焦、油页岩、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以及除生物气化利用外其他加工成型的生物质燃料;国家规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