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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央企安全生产考核将与负责人年薪挂钩

2014年08月12日 18:44
对瞒报事故和事故级别、起数超过规定的中央企业,在业绩考核中给予降级处理

  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消息,国资委近日正式颁布实施《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其中提到,中央企业要制定完善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相关制度,将安全生产考核与企业负责人年薪、企业年度薪酬总额挂钩。

  以下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全文: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1号)的附件六《中央企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降分降级处理细则》进行了修订,名称修改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近日,《实施细则》正式颁布实施。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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