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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住保房管局原副局长张新一审被判死缓

2014年09月16日 16:30
张新受贿1.24亿余万元,贪污1000多万,滥用职权导致国家巨额损失,被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新华社9月16日消息,9月16日,杭州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原副局长张新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张新受贿1.24亿余万元,贪污1000多万,滥用职权导致国家巨额损失,被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新华社记者 裘立华 方益波)

版面编辑:郭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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