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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4年10月11日 07:48
1—9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核案件线索2320件,同比上升76.6%;立案调查1394件(涉及地厅级干部11人),上升69.2%;结案1097件,上升61.8%;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09人(其中地厅级干部7人),上升48.2%;移送司法机关65人(其中地厅级干部3人)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10月11日消息,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3月30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对我区进行了巡视。7月12日,中央巡视组向自治区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强化责任落实。自治区党委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并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和反腐败协调小组,完善《自治区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反腐败协调小组“五项”工作机制。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及其《任务分解的意见》,印发《自治区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专题听取、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6次。张春贤书记坚持“四个亲自”,并于3月初向党中央和中央纪委专题报告了新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于6月底向中央纪委监察部报告了政府系统廉政工作情况。自治区党委按时向中央和中央纪委报告今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自治区党委把落实“两责任”的情况作为2014年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新疆日报》、新疆电视台、天山网等主流媒体开设栏目。目前已有10个地州市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做客访谈。由自治区纪委副书记带队,对14个地州市党委书记、州长(市长、专员)、纪委书记、组织部长进行约谈,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意识。

版面编辑:郭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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