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赵复多)在“完善立法体制”部分,《决定》明确提出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实行12年的全国人大“专职常委”队伍有望扩容。
在最近出版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中,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指出,这是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客观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原主任程湘清告诉财新记者,过去全国人大常委多是兼职,由于受时间、精力、专业知识等方面因素影响,兼职并不利于全国人大常委提高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