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网12月15日消息,作为中央确定的中部地区司法体制改革唯一试点省份,湖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11月18日获得中央政法委批准。今天下午,湖北召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公布湖北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启动4个市州24家单位的先行先试工作,标志着湖北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由顶层谋划转入启动实施阶段。
《湖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明确了改革试点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实施步骤、组织领导等。改革主要内容包括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法官检察官及司法辅助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建立省以下法院法官和检察院检察官省级统一管理体制、建立省以下法院和检察院财物省级统一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