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邵希)曾于今年8月公开征求意见的《不动产登记条例》(下称《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施行。财新记者获悉,该《条例》已于11月24日经国务院总理签发,近期即将公布。
2014年8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而在5月,全国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即已全面铺开。在河北、山东、江苏等地,省级层面职责整合基本到位,江苏省明确要求积极推进市县不动产登记整合工作。
统一登记制度乃主要针对中国此前不动产登记的多头管理现状而实行的。在中国,土地登记权能属于国土部门,住建部门登记房屋,海域使用权由海洋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矿产、农地、森林等也分属不同部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