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首都政法综治网消息,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批复,设立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30日起履行法定职责。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履职的公告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批复,设立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30日起履行法定职责。
二、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案件:
据首都政法综治网消息,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批复,设立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30日起履行法定职责。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履职的公告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批复,设立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30日起履行法定职责。
二、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案件: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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