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肖鹏(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完)
附简历:
肖鹏,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
主要经历:
1988 年8月,任能源部办公厅部长会议秘书、综合处副处长、处长;
1993 年4月,任电力工业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1994 年8月,任电力工业部办公厅副主任,国家电力公司办公厅、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199 4 年11月至 1996 年3月挂职河北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1999 年4 月后主持总经理工作部、办公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