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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与行政诉讼空间将扩大

2015年04月28日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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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人士透露,行政诉讼法解释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的两项具体规定,意在提高行政审判效率,促进依法行政,也期待律师更多参与诉讼,维护民众合法诉讼权益

  【财新网】(实习记者 单玉晓)4月27日,最高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正职和副职负责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可另行委托一至二名诉讼代理人。

  最高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李广宇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应属中国独创。“很多老百姓说行政诉讼是‘民告官’,可是提起这么多诉讼从来没有见过‘官’能够出现过法庭上,这首先就会让老百姓感觉有点不平等”。

责任编辑:陈宝成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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