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崔先康 赵复多)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律师代理不服生效裁判、决定申诉制度一年后,这一制度终于破冰。日前,中央政法委下发《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要求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制度,对不服从政法机关处理意见的涉法涉诉信访,可由律师参与化解或代理,以此实现息诉息访。
《意见》对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原则、运行模式、工作方法等方面做出规定,并要求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具体办法,力争2015年底前,以地市为重点全面推开实施。此前,海南、北京、山东、湖北等地已开始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