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消息,11月11日,南方医科大学原副校长、珠江医院原院长陈志中受贿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陈志中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陈志中称,自己将回去考虑是否上诉。
T中
南方医科大学原副校长受贿案宣判
2015年11月12日 21:04
南方医科大学原副校长、珠江医院原院长陈志中受贿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陈志中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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