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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卖淫嫖娼”二人是朋友 律师称警方滥用权力

2015年12月04日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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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警方刑侦人员3日凌晨在酒店房间以涉“卖淫嫖娼”为由,将北京、天津两名环保志愿者传唤到公安机关,24小时后以调查发现二人是“朋友关系,无违法行为”为由放人。律师称当地警方滥用权力

  【财新网】(记者 孔令钰)被福建宁德警方以涉“卖淫嫖娼”为由限制自由24小时后,2015年12月4日早晨,来自北京、天津的两位环保志愿者终于获得自由。

  4日上午,福建省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发布书面声明,承认确实以涉“卖淫嫖娼”为由传唤两人,起因是“群众举报”,然后警方“例行检查”,最后调查发现二人系“朋友关系,无违法行为”。

  该局声明如下:

  2015年12月3日凌晨,蕉城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蕉城区蕉南速8酒店内有人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接到举报后,我局立即组织警力前往蕉南速8酒店进行例行检查。经查,8713房间内住着一男一女,男子徐某(江苏人),女子田某某(天津人),该两人无法说清两人之间的关系,且拒不配合民警调查。据此,我局民警依法将二人口头传唤至蕉城分局接受进一步调查。

责任编辑:宫靖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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