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政经

中医药法经一审 师承执业资格问题引热议

2015年12月30日 11:38
T中
可否通过师承学习的渠道获得中医师资格、中西医应该如何结合,和具中医药特色的药品标准怎么制定,都成为《中医药法(草案)》一审时的热点

  【财新网】(记者 李妍)制定中医药法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第一类”(指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并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日前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第十八次会议,对《中医药法(草案)》完成了一审,使中医药法的立法进程又迈出一步。中国终有机会,迎来首部规范中医药行业发展传承的全国性专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胡季强、张伯礼等62名代表提出:目前世界上已有54个国家制定了保护传统医药的法律法规,并有92个国家颁布了与中草药有关的规章制度。与国际社会相比,中国在传统医药的立法方面明显滞后,这不仅与中国作为中医药大国的地位不符,而且还严重影响了中国中医药在国际领域的传播与发展。因此,这些人大常委和人大代表们认为,制定中医药法“已迫在眉睫”。

责任编辑:徐和谦
版面编辑:刘潇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