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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徐铁骏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6年02月25日 18:57
被告人徐铁骏利用其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副主任徐铁骏(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近日由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铁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徐铁骏,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铁骏利用其担任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共青团福州市委书记,罗源县人民政府县长,中共罗源县委书记,中共福州市委常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完)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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