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T中

教育部:“不合格”学位授权点将被撤销

2016年03月26日 11:31
根据教育部下发通知,评估结果为“不合格”、被撤销学位授权的学位授权点,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

  根据新华社3月25日消息,教育部25日下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通知规定,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即日起要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

  根据通知,评估结果为“不合格”、被撤销学位授权的学位授权点,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将接受复评,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

责任编辑:徐和谦 | 版面编辑:石睿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特稿|梅大高速悲剧

大学毕业生进国企意愿继续走高

6万枚比特币洗钱案主犯钱志敏英国归案 共犯今日将宣判

6万枚比特币案中案|特稿精选

百度人力负责人称捍卫百度文化 此前公关负责人璩静因短视频争议离职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

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