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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香村”商标之争再起 苏稻将申请北稻商标无效

2016年04月21日 07:43
T中
苏稻副总经理杨国印在新闻发布会上出示了稻香村商标说明书。材料显示,苏稻创始于1773年,2006年被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2013年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财新网】(实习记者 朱江 记者 单玉晓)中华老字号“稻香村”商标之争再发酵。4月20日下午,针对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稻)3月底要求苏稻“停止侵犯商标专用权和针对北京稻香村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事,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苏稻)举办新闻发布会,重申苏稻是“稻香村”商标的唯一持有者,北稻是被授权在糕点上使用稻香村商标,其诉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和传承历史。

  财新记者了解到,2016年3月31日,北稻向法院提起诉讼,称苏稻“广泛使用与北京稻香村商标高度近似的扇形‘稻香村’、无边框‘稻香村’标识及‘稻香村’牌匾,导致消费者在购买北京稻香村产品时‘错买’事件频发”。  

责任编辑:陈宝成
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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