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2016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已满一年。25年来首次大修、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加速出台,这部保障和规范“民告官”的法律实施效果备受社会关注。
“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行政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开展,行政干预和主客场现象逐渐减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蔚然成风,实质性化解争议成效明显。”在最高法院近日召开的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上,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总结到。
但江必新指出,当前,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出现了一些新困难和新问题。“特别是,一些法院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还不够全面、步子还不够大、新老问题交叉出现、新法规定的行政协议范围、行政非诉执行体制、行政审判体制机制改革等问题,需要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