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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协复查深圳律师开庭未穿律师袍被训诫事件

2016年05月29日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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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协回应称律师开庭穿律师袍是全国律协的规定,律协作为行业自律管理机构,进行行业规范管理是不可推卸的责任

  【财新网】(实习记者 朱江 记者 单玉晓)全国首例因律师未穿律师袍被处罚一事又有新进展。5月28日,深圳市律协对事件作出回应,在其微信公号发布通告,称此案在广东省律协进入复查阶段,并称律师开庭穿律师袍是一种职业形象、职业精神的象征,反映的是律师追求法治、崇尚法治的精神,律师开庭穿律师袍是全国律协的规定,也是深圳市律协不变的要求,律协作为行业自律管理机构,进行行业规范管理是不可推卸的责任。

  财新记者从这则通知中看到:“针对最近网上流传的并引发广泛讨论的,一名深圳律师不穿律师袍开庭被律协处分的新闻,此案在省律协复查阶段。此名律师开庭不穿律师袍被人投诉三次,第一次协会予以了口头警告,第二次协会发出了执业规范建议书,第三次给予了训诫处分。”

责任编辑:陈宝成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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