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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规章拟明确城管权限 专家建议提高立法层级

2016年08月23日 17:44
T中
拟明确城管部门在住房城乡建设、环保、工商、交通、水务和食品药品监管等六个领域的执法权限,强调逐步减少协管员数量,协管员从事执法辅助性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承担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城管执法统一立法提速。财新记者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期起草了《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拟明确城管部门在住房城乡建设、环保、工商、交通、水务和食品药品监管等六个领域的执法权限、执法手段等。学者认为该办法性质上是部门规章,层级较低,应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来解决城管执法体制问题。

  目前,该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9月18日前,公众可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或发送邮件至xzfy@mail.cin.gov.cn提出意见,亦可将意见寄到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

责任编辑:陈宝成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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