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政经

民政部界定NGO管理费用 业界仍有争议

2016年08月29日 13:34
T中
只有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等列入管理费用,项目人员开支不计;威胁不少慈善组织生存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有望解除,不过,定“红线”、指标化的管理费用规范模式,仍让他们感到不适

  【财新网】(实习记者 黄子懿)今年“两会”《慈善法》审议过程中,NGO管理费用标准问题引发了各界广泛的讨论。最终,在广大非公益界别的强大声音之下,《慈善法》将公募基金会管理费用从提交全国人大审议之初的“15%”,压缩到了10%。这使得不少公益界人士感叹,这一调整很可能使《慈善法》成为一部恶法。此后,公益界试图围绕如何界定管理费用,为自己争取发展空间。

  日前,民政部发布《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标准》(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欲解决管理费用界定问题。

责任编辑:汪苏
版面编辑:刘潇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