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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提示音能否做商标?腾讯商评委法庭激辩

2016年12月06日 17:45
T中
腾讯称QQ“滴滴滴滴滴滴”提示音具有显著性,应注册为声音商标;商评委则认为该声音较为简单且缺乏独创性,仅为标识QQ软件某一功能的声音,不应注册为商标。该案是新《商标法》实施后,首例不服声音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腾讯QQ用户接收好友信息时会听到“滴滴滴滴滴滴”的提示音。随着新《商标法》的实施,这串网民最熟悉不过的声音引发了一场纠纷。

  12月6日上午9点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商标争议案件。原告腾讯公司(下称腾讯)与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就QQ提示音“滴滴滴滴滴滴”是否能注册为商标展开激辩。

  2014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商标法》将声音纳入可申请注册商标范围,同时规定国歌、军歌不得作为商标。这意味着,国歌、军歌以外的声音可作为商品或服务的标识,引导消费者选购商品,同时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这一修改备受业界关注。

责任编辑:王逸吟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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