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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支鉴定标准争议不断 多起案件引发关注

2017年01月04日 17:50
T中
律师认为,审理仿真枪案件应考虑真实的社会危害,根据法律规定的“足以致人伤亡或丧失知觉”的标准来判断,避免机械照搬公安部的标准;有关部门应尽快回应民意,修改相关标准

  【财新网】(记者 沈凡)四川少年网购仿真枪被判以无期徒刑一案引爆舆论后,又有多起类似案件、事件进入公众视野。连日来,天津射击摊老太因射击枪被鉴定为真枪而获刑、河南新县法院在网上拍卖可以发射“BB弹”的玩具枪引起争议、浙江一警察因购买仿真枪练习射击被查等事件先后曝光,不少学者和网友不断呼吁提高仿真枪鉴定标准。

  年过五旬的天津老太赵春华,以在街头摆射击摊为生,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于2016年底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王逸吟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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