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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长期圈占土地开发区要核减面积

2017年02月07日 09:33
把各类开发区建设成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

  【财新网】2月6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完善开发区土地利用机制,优化开发区土地利用政策,严格开发区土地利用管理。以下为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

  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1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开发区建设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对促进体制改革、改善投资环境、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开放型经济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开发区已成为推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当前,全球经济和产业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面对新形势,必须进一步发挥开发区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的作用,形成新的集聚效应和增长动力,引领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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