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政经

22省份制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

2017年04月19日 20:56
T中
各个省份根据实际情况将问责情形细化并采取不同的保障措施

  【财新网】(记者 沈凡 综合报道)《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下称《问责条例》)施行近一年,各地的实施办法也在陆续出台。

  4月18日,《中共北京市委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下称《办法》)公开发布,对问责的方式、情形以及程序等作出说明,新增了容错条款以区分失误和违纪,且规定了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失责失职需终身追责等。

  至此,据财新记者统计,全国已有22个省份出台了相应的实施办法。

  《办法》首先明确,问责对象为“本市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责任编辑:陈宝成
版面编辑:李丽莎

首席赞赏官虚位以待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