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萧辉)搁置两年后,因遭到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反对,立法机关终止了对《特种设备安全法》修正案草案的审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4月24日下午开幕,据中国人大网消息,审议《特种设备安全法》修正案草案并未列入本次会议议程。另据新华社4月11日报道,当天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三次委员长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终止审议《特种设备安全法》修正案草案的报告。
“两年”是中国立法程序中的重要时间节点。《立法法》第42条明确规定,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会议议程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委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公开信息显示,2015年4月21日,26部法律“打包”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其中包括对《特种设备安全法》个别条款的修改。《法制日报》曾披露,当时审议中,有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修改提出不同意见,2015年4月23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暂不提交表决。此后两年间,该修正案草案再未进行审议,直至2017年4月11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提出终止审议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