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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检察院:“套路贷”魔爪伸向在校学生

2017年08月16日 11:47
T中
犯罪嫌疑人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从事合同诈骗、敲诈勒索甚至非法拘禁;部分案件已集团化

  【财新网】(记者 葛明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近期公布一批已提起公诉的“套路贷”案件细节。上海市检表示,有的案件已初具犯罪集团作案规模;犯罪嫌疑人具有的反侦查意识较强、隐蔽性强,给侦查取证带来难题。

  “套路贷”指的是以提供借贷服务为名实施诈骗、合同诈骗、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等犯罪活动的案件。上海市检已对这种犯罪形态开展专项打击活动。

  2015年1月24日,17周岁的杭某在一家馄饨店内,计划向傅某、郝某、朱某等人借款3000元,后被诱骗借款4万元、再借“高利贷”16万元。2015年8月10日,“高利贷”团伙找到杭某,告知其16万元的债务已利滚利地达到90万元。该团伙找了锁匠,诱骗杭某从自己家中偷出房产证,带着杭某去一处链家卖了房子以还清这笔“欠款”。

责任编辑:蒋飞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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