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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全省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

2017年08月21日 17:35
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同时,省属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news 原图 近日,贵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出台了《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据中央纪委网站客户端消息,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十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法规。近日,贵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出台了《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

  规定明确,自2017年9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全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公款赠送任何酒类。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此外,重大外事活动和招商引资活动,确需提供酒类和饮酒的,须按一事一购买、一事一审批的原则,由承办单位报分管该单位或该项工作的负责同志审批,同时报同级纪委备案。

版面编辑:财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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