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武骁)11月27日,据中国新闻社从水利部获悉,目前宁夏、江西、湖北、内蒙古、河南、甘肃、广东等7个省(自治区)水权试点基本完成任务,已进入验收阶段,宁夏已率先通过验收。
此外,河北、新疆、山东、山西、陕西、浙江等省(自治区)也开展了省级水权改革探索。
201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建立覆盖流域和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施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
【财新网】(实习记者 武骁)11月27日,据中国新闻社从水利部获悉,目前宁夏、江西、湖北、内蒙古、河南、甘肃、广东等7个省(自治区)水权试点基本完成任务,已进入验收阶段,宁夏已率先通过验收。
此外,河北、新疆、山东、山西、陕西、浙江等省(自治区)也开展了省级水权改革探索。
201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建立覆盖流域和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施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
责任编辑:冯禹丁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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