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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雏军案、张文中案启动再审 由最高法直接提审

2017年12月28日 10:20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雏军案、张文中提出的申诉依法受理启动再审
news 原图 资料图:2012年9月14日下午,出狱的前家电大佬顾雏军在北京召开发布会,称自己无罪,要求平反。2012年9月6日,顾雏军提前出狱。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今日(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人民法院依法再审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消息称,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原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一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30日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张文中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认定被告人张伟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认定被告单位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三十万元。原判生效后,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21日以(2015)冀刑监字第156号驳回申诉通知书,驳回其申诉。2016年10月,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审被告人张文中提出的申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三)项规定的重新审判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提审本案。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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