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逸吟)“要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加强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持续提升金融审判能力,严格防范涉地方交易所、金融不良债权、房地产交易、地方政府债务、企业破产等特定类型案件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传递。” 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说。
第二十一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2月5日召开,周强在会上作上述表示。周强说,五年来,全国法院围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化解过剩产能、规范公司治理、加强产权保护、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保障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出台一批影响深远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意见,探索创新金融、破产等审判机制,以审理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大案件为契机,建立规则、树立导向,发挥了司法审判作为经济发展风向标、晴雨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