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国家移民管理局网站10月23日发布《关于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为原文:
关于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移民发〔20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出入境管理局(总队):
2018年9月27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根据通知要求,自2018年11月10日起,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除外)。为落实好国务院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财新网】国家移民管理局网站10月23日发布《关于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为原文:
关于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移民发〔20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出入境管理局(总队):
2018年9月27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根据通知要求,自2018年11月10日起,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除外)。为落实好国务院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责任编辑:任波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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