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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取消前置审批 能否缓解“养老贵”

2019年01月06日 12:34
T中
专家认为,只有最大限度地调动市场活力,才能解决目前行业资金、人员、服务设施不能满足养老需求的现状;营造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是政府的责任;中国老年人支付能力不足困境待解

  【财新网】(实习记者 彭丹妮 见习记者 梁振)设立养老机构,将变得更加容易。

  国家民政部1月3日公告《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下称《通知》),宣布养老机构审批过程进一步简化。《通知》要求,自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发布之日(2018年12月29日)起,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不得再实施许可或者以其他名目变相审批;发布之日前已经受理,尚未完成审批的,应当终止审批。

责任编辑:任波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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