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政经

藐视香港法庭无意悔改 俏江南创办人张兰被判监禁一年(附判决书)

2019年03月13日 15:21
T中
张兰无故缺席庭审,且未遵守法庭命令,完整披露其大额资产,法官称她瞒报行为“经过深思熟虑且有意为之”

  【财新网】(驻香港记者 尉奕阳)内地大型餐饮集团俏江南创办人张兰,因故意违反法庭命令,且拒绝出庭受审,被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判处人身监禁一年。香港高等法院于3月5日作出上述量刑决定,即时生效。

  法官称,尽管张兰有可能不在香港,根据香港司法判决先例,法院仍可以判处其监禁。2018年3月14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张兰藐视法庭罪名成立。

  张兰也是中国台湾娱乐明星徐熙媛(大S)的婆婆。

  此次案件缘起2014年张兰出售俏江南股份后引发的纠纷,原告是欧洲最大私募股权基金CVC旗下的公司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下称原告)。买方接盘后,CVC成为俏江南的大股东,持股近七成。

责任编辑:贺信
版面编辑:杨胜忠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