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见习记者 杨溪)数千元的购物卡、装有现金的樱桃盒、价值40多万元的海参苗、丰田越野车……一桩时间跨度长达19年,受贿事实多达63起的法院院长受贿案浮出水面。辽宁省营口市中级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大连市西岗区法院原院长张明鹏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合计折合人民币853万余元,包括人民币现金650万元、美元15万元、港币11万元、价值95万元的财物和购物卡等,以受贿罪判处张明鹏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60万元,对扣押、冻结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院长受贿史:从千元购物卡到数十万海参苗
2019年07月03日 15:46
T中
大连市西岗区法院原院长张明鹏近20年受贿63笔,一审获刑10年。此案牵涉20余位法官、律师
责任编辑:王逸吟
版面编辑:吴秋晗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财新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