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1月24日,疾病预防控制局网站发布《关于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通知
肺炎机制发〔20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经国务院批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工具传播和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维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交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