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兰太)3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21日24时起,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响应调整为四级响应。
这是新疆在近一个月内第三次下调省级应急响应级别,新疆由此成为全国首个实现省级应急响应级别“三连降”的省份,也成为继青海之后第二个将省级应急响应级别下调为四级的省份。
此前,自2020年1月25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启动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自2020年2月25日24时起,新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自2020年3月7日24时起,新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