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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经

维护“脚底下的安全” 新规明确偷盗窨井盖可判故意杀人

2020年04月23日 11:49
T中
盗窃、破坏窨井盖导致人员伤亡事故多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统一裁判尺度

  【财新网】(实习记者 陈怡帆 记者 单玉晓)继惩治高空抛物犯罪,维护民众“头顶上的安全”之后,司法机关关注到“脚底下的安全”,出台惩治涉窨井盖犯罪指导意见。这份文件明确,明知会造成人员伤亡后果而实施盗窃、破坏窨井盖行为,致人受伤或者死亡的,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4月22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称,近年来,因盗窃、破坏窨井盖等行为导致人员伤亡事故多发,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反映强烈,该文件意在为依法惩治涉窨井盖相关犯罪、推动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提供更明确的刑事政策指引。

责任编辑:王逸吟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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