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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八年后获释 山东任艳红申请国家赔偿675万余元

2020年06月09日 16:12
T中
此前曾被认定为邻居一家四口中毒身亡的凶手,两次被判死缓。但其有多次不在场证明,在羁押八年后终获自由

  【财新网】(记者 崔先康)获得自由近一年后,财新曾独家报道的山东任艳红投毒案当事人任艳红近日申请国家赔偿。据其代理律师介绍,6月9日,在律师屈振红、袭祥栋的陪同下,任艳红至山东临沂中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

  据任艳红的国家赔偿申请书显示,其国家赔偿申请共计675万余元,主要分为三个部分: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305万余元、精神抚慰金300万元、后续治疗费20万元;赔偿维权成本(包括律师费、交通费、家属误工费)50万元;公开向任艳红赔礼道歉,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责任编辑:陈宝成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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