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驻香港记者 尉奕阳)新华社6月30日报道称,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日表决,以162票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简称香港国安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香港国安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今日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明确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