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唐爱琳)“数据收集部门或政府应向全国人大做特别报告,使数据采集、事后处置、如何保证安全等措施接受人大的监督。”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近日在一场学术沙龙中表示,目前关于个人隐私保护尚缺乏统一的、能够规范各个领域相关信息收集和处理主体的法律。他建议,正在起草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应引入上述人大监督机制。
2020年以来,因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需要,中国各地普遍推行手机健康码管理,许多商场、餐厅、咖啡馆等公共场所要求顾客量体温并登记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在主题为“中国疫情中公众健康与个人隐私的艰难平衡”的沙龙中,沈岿表示,疫情之下个人隐私保护受到巨大的社会动员挑战,包括政府部门、医疗机构、科技公司、基层自治组织、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社区组织、用人单位和应用程序开发者等八类主体,他们对个人信息的广泛收集使隐私更容易被泄露。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万华也在沙龙中表示,因新冠疫情应对难度大,加之追求病例零增长,各级地方政府压力较大。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精准采集,使得隐私处于前所未有的风险中。此次疫情应对过程中,个人采集信息主体多元,信息采集的广度、宽度和密度都较高,不可避免地在公众健康和个人隐私间形成了紧张关系,呈现出公共利益绝对优先,个人隐私缺乏对话空间和话语权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