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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行贿索贿还是委托理财 安徽包工头千万贿金获刑11年

2020年12月03日 11:49
T中
工程竣工后为要回拖延一年多的质保金,王根木给国企董事长1000万元“支持创业”,为应对纪委调查两人补签委托理财协议,这是谋取不当利益行贿还是迫于无奈被索贿?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包工头王根木上诉了。若按一审判决结果,到古稀之年他才能重获自由。

  60岁的王根木(1960年2月生)是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人,是芜湖市新中环保建筑材料公司负责人和安徽创融增材制造技术有限公司股东。据其二审辩护律师介绍,王根木农民出身,1990年代进入建筑行业,从工地小工做起,逐步成为靠承揽工程致富的包工头。

  2019年3月5日,因涉嫌行贿罪,王根木由安徽省芜湖县监察委留置,9月3日被刑事拘留,14天后逮捕。

责任编辑:高昱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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