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涉及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惩罚的两部法律进一步修改。其中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范围拟再作调整,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虽未致人死亡,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12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举行记者会,披露这一消息。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2月22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将继续审议和《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这两部法律的修改均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其中,《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2020年6月、10月经过两次审议,其中对14周岁的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出例外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专门立法,修订草案在2019年10月及2020年8月经过两次审议,将惩罚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收容教养”改造成专门矫治教育,引起较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