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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三读 撤并村庄如何尊重农民意愿

2021年04月29日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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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提请三读,增加规定“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认为,应让村民参与村庄规划,发挥主体作用

  【财新网】(记者 唐爱琳)《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日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三读。与一审、二审相比,草案三审稿充实支持城乡融合发展的诸多政策措施,包括增加规定“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等内容,引发各方关注。

  财新记者注意到,2020年6月和2021年12月提交审议的《乡村振兴促进法》两个版本草案,仅提及“因地制宜安排村庄布局、编制村庄规划,结合村庄实际,分类推进村庄建设”。2021年2月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草案三审稿在前述版本基础上,增加规范村庄撤并内容。

责任编辑:王逸吟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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