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 实习记者 杨玉琪)四年前,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连机床”)因九只债券连环违约进入破产重组程序。这家昔日制造业明星如已今涅槃重生,但仍有5亿余元债权无法清偿的投资机构蓝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蓝石资管”)认定其损失系债券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兴业银行)及多家中介机构发债时虚假陈述所致,诉请法院依据新《证券法》判令这些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参见我闻|金融人·事【WeNews】《北京金融法院1号案 蓝石告中介机构大连机床债虚假陈述能否成立》)
银行间债市首例虚假陈述案开审 兴业银行等被索赔5亿余元
2021年05月26日 10:54
T中
机构买入“垃圾债”,能否以虚假陈述为由向中介机构索赔?原告方蓝石资管与被告方兴业银行和多家中介激烈争辩,讼争围绕涉案债券发行是否存在虚假陈述、各债券服务机构是否尽责及应当承担何种责任展开。该案系北京金融法院成立以后受理的第一案
责任编辑:王逸吟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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