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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大杀器来了 数据“携号转网”能否反垄断?

2021年08月18日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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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三读,新增了个人信息可携带转移的规定。此举有利于防止互联网巨头信息垄断,也会增加企业成本,在产业界争议较大。草案经过三次审议,立法已接近完成,或将很快出台

  【财新网】(记者 覃建行)中国拟立法赋予公民对个人信息更强的控制权。8月17日提交立法机关三读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新增了个人信息可携带权的规定。该条款若最终获得通过,个人信息跨平台转移将有法定依据。受访法律界人士表示,此举有利于防止互联网巨头的信息垄断,保障个人对其信息的决定权,也会增加企业成本,产业界对这一规定入法意见较大。

  个人信息可携带权利由《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三审稿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即“个人请求将其个人信息转移至其指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转移的途径”。根据立法流程,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一般经三次审议后交付表决。有分析认为,这意味着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工作已接近完成,正式的法律文本或将很快出台。

责任编辑:王逸吟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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