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T中

2023年全国“两会”3月召开 将选举任命国家机构组成人员

2022年12月30日 15:25
根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news 原图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12月3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日前召开主席会议,建议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12月3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据新华社消息,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日前召开主席会议,建议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

  决定建议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和决定任命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等。

版面编辑:刘春辉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观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显影|在中企“打工”的巴西人

洪都拉斯大选近三周悬而未决 特朗普背书候选人以微弱优势领先

专栏|美联储重启购债有深意

特拉华州最高法院裁定恢复马斯克2018年薪酬方案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

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