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四个月后,内蒙古高官王波案再有新进展。4月10日,最高检官网发布消息称,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波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委调查终结,经最高检指定,由湖北宜昌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宜昌检察院已向宜昌中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称:王波利用担任内蒙古赤峰市委常委、副市长兼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赤峰市委副书记,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巴彦淖尔市委副书记、市长,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市长,内蒙古政府党组成员、副主席,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