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修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四个月后,10月28日,修改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两部新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城乡基层治理的根本大法“两委”组织法首次统筹大修。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两委”组织法修改列入五年立法规划和2024年、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中央社会工作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共同组建修法工作专班。 2025年6月24日,“两委”组织法修订、修正草案提请初次审议。10月24日,两部草案再次提请审议,四天后表决通过。









